原料藥,是指用于生產各種制劑的原料藥,是制劑中的有效成分,患者不能直接服用。
ICHQ7A中原料藥的完美定義:用于制藥中任何物質或物質的混合物,成為制藥中的活性成分。該物質在疾病的診斷、治療、癥狀緩解、治療或疾病預防中具有藥理活性或其他直接作用,或影響身體的功能或結構。
(1)中間體:Intermediate:原料藥工藝步驟中產生的材料,必須經過進一步的分子變化或精制,才能成為原料藥的一種材料。中間體可以分離或不分離。
(2)原料藥:ActivePharmaceuticalIngredient(API)(orDrugSubstance)–活性藥物成分:用于藥物制造中任何物質或物質的混合物,成為藥物的活性成分。該物質在疾病的診斷、治療、癥狀緩解、治療或疾病預防中具有藥理活性或其他直接作用,或可影響身體的功能和結構。
從定義上可以看出,中間體是原料藥生產過程的關鍵產物,不同于原料藥的結構。此外,藥典中還有原料藥的檢測方法,但沒有中間體。
(1)中間體(FDA)目前FDA要求中間體必須注冊,CEP不需要,但CTD文件中應該有中間體的詳細工藝描述。在中國,對中間體沒有GMP的強制性要求。
(2)原料藥(API)如果API企業提交的API合成路線非常簡單,如果只有一步反應,FDA認為風險控制不足,很有可能擴展對中間體的檢查。中間體管理一般基于ISO或Q7a,可以進行質量體系管理。
(1)原料藥是經過充分的藥學研究,可以安全地用于人體的治療和診斷。
(2)中間體是合成原料藥過程中的化合物,不一定具有治療效果或有毒性。請注意,這里不一定說,一些原料藥合成過程中的中間體也是原料藥。
(1)原料藥應當依法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(在中國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,在美國是FDA,在歐洲是EMA)申請注冊,取得批準號后在符合GMP的工廠合成。
(2)中間體只是合成原料藥過程中的中間產物,不需要獲得文號。需要注意的是,與原料藥相同的化合物沒有獲得文號,也沒有在GMP廠房生產。